热镀锌锌灰应列入《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》研讨会在北京召开

创建时间:2017-09-14 11:07

  2017年9月11日,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热浸镀专委会在认真学习《关于征求<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(征求意见稿)>意见的函》(环办土壤函[2017]367号)的文件精神,并在北京组织行业专家和企业代表就热镀锌锌灰应列入《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》召开研讨会。中国表面工程协会马捷副理事长兼秘书长、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热浸镀专委会陈冬理事长、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清洁生产指导工作委员会樊景星主任、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张小红研究员、华南理工大学孔纲研究员、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江社明教授、上海永丰热镀锌有限公司朱林龙董事长、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热浸镀专委会吉坡、孙国庆等参加了会议。 会议由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热浸镀专委会陈冬理事长主持。

  

  近期,环保部官方网站部长信箱最新发布《关于对<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>建议的回复》将锌灰不列入《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》,我协会众多热镀锌企业会员及专家不同意此意见,协会特组织国内权威专家及行业代表进行了研讨。

  与会的专家及行业代表经过讨论,一致认为热镀锌锌灰应列入《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》,理由如下:

  一、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附表中HW23含锌废物336-103-23明确指出了“热镀锌过程中产生的废熔剂、助熔剂和集(除)尘装置收集的粉尘”为危险废物。锌粉尘通常是热镀锌过程中集(除)尘装置收集的粉尘,不是热镀锌锌灰。热镀锌锌灰不应属于危险废物。

  二、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》第二条规定,具有腐蚀性、毒性、易燃性、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(包括液态废物)列入此名录。热镀锌锌灰不符合《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》第2358项锌灰危险性类别的特征,因此也不是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。

  三、《关于对<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>建议的回复》中“在使用助焊剂的热镀锌工艺中,氯化锌、氯化铵等均挥发进入烟尘中,锌灰中会残留高含量的氯化锌或氯化铵锌,可能具有一定的危险特性”,此处的“锌灰”应更正为“锌粉尘”,不应与热镀锌锌灰混淆。锌粉尘是通过集(除)尘装置进行收集的烟尘(已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)。而热镀锌锌灰是热镀锌锌浴面的锌被氧化形成的氧化锌,刮板划过锌浴表面混杂在氧化锌里的颗粒锌,以及制件表面助镀盐膜反应残留的少量氯化锌等物质所组成。其中残留的氯化锌是很少量的,不具备危险性。

  

  会后,以中国表面工程协会的名义形成了正式文件,上报环保部。

  

  危险废物名录、豁免和排除管理制度是危险废物分级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由于危险废物的性质、进入环境的数量和方式以及所进入的环境条件的不同,其最终的影响或后果也不一样,对环境风险大的危险废物需要采用危险废物名录管理施行优先控制,而对产生量小、分散、风险小的危险废物则可以采用豁免方式进行管理,对明确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废物采用排除的方式进行管理。

  环境保护部发布《关于征求<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(征求意见稿)>意见的函》(环办土壤函[2017]367号)的文件,为此特来函征求中国表面工程协会意见。中国表面工程协会一致认为将锌灰/锌渣列入《危险废物排除管理清单(征求意见稿)》,是认真贯彻落实《环境保护法》和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重要体现,该清单的出台可以有效降低企业危险废物管理成本和难度,促进行业企业和循环经济的发展,实现危险废物管理与国际接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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